公司治理
> 公司治理 >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組成及運作

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組成及運作

 

 

 

公司治理架構

 

 

審計委員會

 

審計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,第三屆推選葉勝發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,每季至少開會一次。
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、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、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以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。
審計委員會審議事項包含有財務報表、內部控制制度、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、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、財會或內部稽核主管任免等職權。

 

薪酬委員會

 

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,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。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,該委員會應至少一位獨立董事組成。目前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,董事長應被邀請列席參加所有會議,但於討論其薪酬時予以迴避。有關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,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。
112年薪委會運作情形

 

永續發展委員會

 

本公司於113年8月設置直屬董事會之永續發展委員會,該委員會經董事會委任由四名董事組成,其中三位為獨立董事,每年至少開會二次。
永續發展委員會職權為制定、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、年度計畫及策略,檢討、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,督導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、永續資訊揭露事項與審議永續報告書,確保本公司永續發展相關制度與管理方針得以落實。
有關永續發展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,將依執行情形揭露於本公司年報。

 

委員會成員

 

職 稱 姓 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專業能力
董事長 蘇峯正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V (主席) 永續營運、公司治理

獨立董事 林宗燕 V           V (主席) V 財會、法律、風險管理

獨立董事 葉勝發           V (主席) V V 行銷、經營管理、
產業知識、風險管理

獨立董事 游萃蓉 V V V 產業知識、資訊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