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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資協議與員工權益維護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<  勞資協議  >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       本公司屬勞基法適用行業,一切運作均以勞基法為遵循基準,勞資雙方依據員工手冊及各項管理規章辦理。合本公司平時即重視員工各項福利及與員工之雙向溝通,因此勞資關係十分和諧,惟本公司仍將加強勞資雙方之溝通協調,促使勞資關係更加和諧,以期消弭勞資糾紛發生之可能。
   
  <  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 >
    本司設有員工意見箱,受理員工意見之投訴、廣徵員工各項意見,以做為公司各項措施改善之參考。另設置「性騷擾」專線,讓所有同仁隨時提出反應。
 

 

 
 

<  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訂定情形  >

   

本公司工作規則明定員工行為守則,規定員工於服務期間應遵守下列各項守則:

1. 遵守公司一切之規定。
2. 服從主管之指揮與監督。
3. 專心於所擔任之工作。
4. 忠誠愛護公司。
5.

不得故意洩露薪資或探聽他人薪資。

6. 不利用職務上之方便,接受餽贈、營利舞弊及從事其他損害公司權益之行為。
7. 應依公司規定佩戴員工識別證及妥善保存識別證。
8. 儀容應整潔端莊,以親切的服務態度應對顧客及同事。
9. 謹言慎行,不辱工作使命。
10. 不可攜帶彈藥刀槍、危險物品、違禁品或生產公物無關用品進入工作場所;未經核准不得攜帶公物出廠。
11. 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,維護工作場所及其四周環境之安全衛生及整潔,並防止竊盜、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。
12. 不任意下載或複製任何軟體,也不任意經由E-mail與網際網路傳遞有危害他人之資料及不當的資訊。
13. 員工於在職時或離職後,對於工作期間所獲知業務上或技術上之袐密,基於忠實誠信之義務,負有保密的責任,不可洩露、告知、交付、移轉他人或對外出版、發表。